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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价单位必须是生产厂家或厂家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并且有三年以上的经营经历。 |
| 2. 所需购买的设备型号和标准只供参考。 |
| 3.各厂商按招标公告要求将公司资质证明、江西省同等项目的业绩证明、投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等传真到0792-8311043-8。经审查合格后发技术标书。 |
| 4.标书制作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的标书制作要求。 |
| 5.标书正本、副本、报价(单独密封)各一份在指定时间内送到校纪委办公室封存,逾期按废标处理。 |
| 6.开标时,由各投标商对标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有效后方可进行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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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是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全校实验室建设与本专科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及公共教学机房管理维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设备的维护工作。中心现有23人,下设办公室、实验教学管理部、教学资产管理部、教学设备维修部、计算机技术部、计算机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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